精保院卫生健康能力提升示范性项目补助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次)
2025年10月11日 16: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精保院卫生健康能力提升示范性项目补助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16: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85343388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察慈小区7号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46815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534338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10125210200017912-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精保院卫生健康能力提升示范性项目补助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28 11:21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xxgg/qjzbgg/2025/9/a30043ce62714d9ba23fd4773868d9a7.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响应政策要求,供应商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需由供应商出具说明函(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2025-10-11 11: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察慈小区7号楼
联系方式: 杨硕,64681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曹可欣、韩旭、杜玉梅,85343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可欣、韩旭、杜玉梅
电 话: 8534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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