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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审计局镇巴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0月15日 16: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镇巴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镇巴县审计局
行政区域镇巴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6:1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8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13093913393
采购单位镇巴县审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城街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29160999
代理机构名称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街16号财政局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09391339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B2025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巴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改评审要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3 14:30:00,更正为:2025-10-31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23 14:30:00,更正为:2025-10-31 10: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凯里亚德酒店2号会议室,更正为:汉中市汉台区凯里亚德酒店3号会议室。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凯里亚德酒店2号会议室,更正为:汉中市汉台区凯里亚德酒店3号会议室。

一.基础报价费率计算基础更改为:以送审结算费用为计算基础。
二.评分要素中:对项目负责人(10分)的评审要求更改为:1、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工程结算审核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份合格证明材料得2分,满分10分。 
赋分依据:须提供完整合同及对应审核报告,内容均须包含首页、 签字盖章页内容,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除上述赋分依据外,还须同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六个月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缺漏项本大项不得分。
三.评分要素中:对团队成员的的评审要求更改为:
1、团队成员均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2、团队成员中,提供2人及以上一级造价工程师得4分。不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 
赋分依据: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承诺:拟派团队人员均具有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经验得3分。无承诺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审计局

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城街22号

联系方式:1882916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街16号财政局五楼

联系方式:13093913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13093913393

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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