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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生态环境局金川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0月16日 17: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川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7:0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槿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28-87662628
采购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勒乌镇安顺村四组1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7-252307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槿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合欢树街279号1栋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7662628
附件:
附件110.16采购需求.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21120250003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川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投标文提交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付款进度安排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30 10:00:00,更正为:2025-11-03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30 10:00:00,更正为:2025-11-03 10:00:00。

付款进度安排: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供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更正为:
付款进度安排: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进度款,供货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尾款,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83101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勒乌镇安顺村四组114号

联系方式: 0837-2523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槿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合欢树街279号1栋1层

联系方式:028-87662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槿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8-87662628

四川槿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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