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医医院眼底血管荧光造影机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年10月16日 17: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眼底血管荧光造影机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绵阳市中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绵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 17:2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邓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6-6079776 | ||
| 采购单位 | 绵阳市中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16-22244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绵阳市涪城区科技路79-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6-6079776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中标结果更正的说明2025.10.14.pdf | ||
| 附件2 | 眼底血管荧光造影机(N510701202500005320250303001)-文件集.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0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眼底血管荧光造影机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五十条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之规定,合同双方已协商解除合同,本项目拟重新实施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因双方解除合同,重新实施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
联系方式:0816-2224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科技路79-9号
联系方式:0816-6079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816-6079776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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