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安卫校药学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次
2025年10月16日 17: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安卫校药学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吉安市卫生学校 | ||
| 行政区域 | 青原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 17: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彭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79650520 |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吉安市卫生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翔路9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979666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安市吉州区航盛大厦A座417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79650520 | ||
吉安卫校药学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ALJA-ZC20250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卫校药学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大于30%,其中预留份额的60%为小微企业预留部分(即不低于中标金额的18%)。(2)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现变更为:(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30%,其中预留份额的60%为小微企业预留部分(即不低于中标金额的18%)。(2)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吉安市卫生学校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翔路98号
联系方式:18897966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航盛大厦A座417
联系方式:1387965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38796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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