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铜鼓镇中心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0月16日 18:5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宁县铜鼓镇中心卫生院 | ||
| 行政区域 | 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 18:5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2370510 | ||
| 采购单位 | 长宁县铜鼓镇中心卫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宁县铜鼓镇三元社区三元街7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1-457417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三江明珠2幢2单元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1-237051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42025000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3.3.1.服务内容要求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中“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XX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更正为“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30日内负责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4622067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2号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三、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铜鼓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长宁县铜鼓镇三元社区三元街74号
联系方式:0831-4574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三江明珠2幢2单元6楼
联系方式:0831-237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831-2370510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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