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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25年重点领域产品碳足迹核算服务项目一包更正公告(1次)

2025年10月17日 11: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2025年重点领域产品碳足迹核算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1:3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7日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婉君
项目联系电话18655879001
采购单位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539号市政府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55879001
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488号天马朝阳大厦十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5586828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5FS013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2025年重点领域产品碳足迹核算服务项目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磋商文件中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1.6.1及1.6.2更正为: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内容二: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资信分人员配备中: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1名项目负责人及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或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得3分;具有环境或计算机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每人得3分。以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为准;本小项最多得12分。更正为: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1名项目负责人及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或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得3分;具有环境或计算机专业或其他管理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每人得3分。以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为准;本小项最多得12分。

更正日期:2025年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查看。由此给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539号

联系方式:刘蓬勃15655858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阜阳市天马朝阳大厦十一楼

联系方式:李呈15155868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呈

话:15155868282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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