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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17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区域大东区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6:3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1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琦、于晓琳、孙庆超、李芳
项目联系电话024-23925220/23
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73153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925220
公告信息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0-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4-013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及条件”前后不一致,详见更正版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7日15时5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50号
联系方式:024-88731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024-23925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琦、于晓琳、孙庆超、李芳
电  话:024-23925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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