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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电力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0月17日 17: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电力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7:2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2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468-3428899
采购单位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永昌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68-3308018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南翔物流园D栋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68-34288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001]YBXM[CS]2025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力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项目经理资质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更正内容:

原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提供满足缴纳社保证明的承诺函;

原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应为供应商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应为供应商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提供满足缴纳社保证明的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永昌路3号

联系方式:0468-3308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南翔物流园D栋102室

联系方式:0468-342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68-3428899

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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