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乍浦分院项目其他家具的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18日 17: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乍浦分院项目其他家具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8日 17:4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68126391 | ||
| 采购单位 |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嘉兴港区天妃路2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3-856370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1号楼608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6812639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BH-2025-CG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乍浦分院项目其他家具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中带“★”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详见原招标文件 除直接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外,也允许投标人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要求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承诺于中标后在供货前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未提供相应检测报告的允许采购人不接收该批次的货物,若因提供检测报告不及时导致延迟交货的,我方接受每超过一天扣1000元的迟延交货赔偿费(最高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价的2%)。),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提及要求包含内容的,视为承诺函无效。 2 招标文件P55“商务资信及其他分”中“体系认证”打分细则删除原第2小点,并对分值进行调整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具有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包含:家具),满足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家具,满足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查询截图(二者缺一不可),未提供不得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具有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家具,满足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查询截图(二者缺一不可),未提供不得分。 3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 2025年11月5日10时00分 4 样品送达时间 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至17时00分,2025年10月22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拒收 2025年11月4日10时00分至17时00分,2025年11月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拒收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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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嘉兴港区天妃路2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637039
质疑联系人: 雷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50742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1号楼608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126391
质疑联系人: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1585736300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
地 址: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62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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