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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机关重点场所安保能力提升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标段一次)

2025年10月20日 17: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机关重点场所安保能力提升项目
品目

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7:3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5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亚茹
项目联系电话0955-8597651
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平安大道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5-7067522
代理机构名称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与丰安东路交叉路口西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5-8597651
附件:
附件1一标段采购需求(更正).pdf
附件2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WJC-2025016-SB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中卫市公安局机关重点场所安保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0-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将一标段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技术部分详细参数要求中,第1项结构化摄像机(核心产品)、第2项全彩摄像机、第3项人员检测摄像机、第4项无线摄像机技术参数中“▲该产品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要求删除。其他内容不变,详见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 2025-10-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卫市平安大道23号

        联系方式:0955-7067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与丰安东路交叉路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0955-85976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陈警官

        电话:0955-706752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唐亚茹

        电话:0955-8597651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标段采购需求(更正).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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