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特种专业技术车辆(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年10月20日 18: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特种专业技术车辆(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 ||
| 行政区域 | 石泉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8:3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阮荣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4729153054 | ||
| 采购单位 |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泉县向阳大道东段4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729409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2号汇成天玺酒店C座11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472915305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DY-2025-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特种专业技术车辆(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8 10:00:00,更正为:2025-10-28 15: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0-28 10:00:00,更正为:2025-10-28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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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领取谈判文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领取方式为现场获取。
2、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复印件到石泉县育才北路4号进行报名确认,方可获取谈判文件(谢绝邮寄)。
3.请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石泉县向阳大道东段49号
联系方式:1777294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2号汇成天玺酒店C座11层
联系方式:14729153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荣清
电话:14729153054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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