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机关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5年10月21日 15: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机关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 | ||
| 品目 | 电梯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15:4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杜俊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891031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51605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6891031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JC/A2501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机关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9-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商务部分第6条、第7条现澄清如下。 1.投标的货物质保期为5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和不属于保修范围的产品不在保修范围内。(具体产品,厂家另有承诺的、按原厂承诺执行)。质保服务要求:售后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不得转包其他单位或个人,本次电梯质保期5年,以电梯取得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质保期维保工作符合国家电梯监管规范及采购人要求,质保期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非不可抗力及非人为损坏的所有配件的更换,每月正常维保2次。
更正日期: 2025-10-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联系方式:0951-516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荣
电话:0951-516057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杜俊风
电话:0951-6891031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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