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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规划展厅及改革开放展厅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2025年10月21日 17: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塘厦规划展厅及改革开放展厅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7:2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8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82087273
采购单位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2861009
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楼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9-82087273
附件:
附件1关于对塘厦规划展厅及改革开放展厅采购项目废标的通知20251021.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4-2025-001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塘厦规划展厅及改革开放展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塘厦规划展厅及改革开放展厅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接到采购人的通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塘厦规划展厅及改革开放展厅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在招标过程采购文件存在缺陷(采购文件P25页“商务部分-企业资质情况-评分内容”设置“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得2分”的条款),存在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情况。 为确保项目公平公正,保护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废标决定,并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办理重新组织招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

地  址: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4楼

联系方式:8286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楼202室

联系方式:0769-82087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杨先生

电  话:0769-82087273

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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