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设备(第二次)的国际招标澄清或变更公告
2025年10月21日 17: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床检验设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17: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松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99912921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东门大街4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680190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9991292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00-25425G2003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床检验设备(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28.12)(2)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为交货日期前6个月内生产的全新产品,若交付的货物生产时间不符合要求,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补偿金。
现更正为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28.12)(2)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为交货日期前12个月内生产的全新产品,若交付的货物生产时间不符合要求,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补偿金。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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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东门大街43号
联系方式:丁老师021-68019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
联系方式:16621661181、18762060832、13817843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松、李晨、张锋平
电话:16621661181、18762060832、1381784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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