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江门镇人民政府优质浆用竹基地改造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0月22日 18:1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优质浆用竹基地改造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叙永县江门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叙永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 18:1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治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0-3707118 | ||
| 采购单位 | 叙永县江门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叙永县江门镇新区九鼎山路56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0-67553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鲲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50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0-370711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2420250002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优质浆用竹基地改造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成交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按收费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更正为: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费标准按8814元收取。。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6480(万元),更正为:0.8814(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叙永县精诚红伟林业有限公司;联系人:付伟 (1820833181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叙永县江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叙永县江门镇新区九鼎山路562号
联系方式:0830-6755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鲲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504号
联系方式:0830-3707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治
电话:0830-3707118
四川鲲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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