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智慧静态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设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0月23日 10: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泰县智慧静态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设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永泰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永泰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 10: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泽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578026 | ||
| 采购单位 | 永泰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泰县城峰镇银场9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507888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D区305-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757802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5]HK[CS]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泰县智慧静态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设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关于分包协议的补充: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潜在供应商已确定市政公用工程的分包方,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方资质材料可在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交;若未能确定的,可在中标后确定分包方并向采购人提交分包方的资质材料,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支持远程开标,开标及二次报价环节可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潜在供应商自行去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https://zfcg.czt.fujian.gov.cn/freecms/site/fujian/1070/info/2023/22002910.html)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了解远程开评标操作流程,对远程开标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系统软件客服热线:400161266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泰县公安局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银场98号
联系方式:18850788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D区305-2
联系方式:0591-8757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泽河
电话:0591-87578026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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