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温冰箱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0月23日 15: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超低温冰箱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 15: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郭艳玲、陈雅倩、林艳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5990056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92-9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25292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5990056 | ||
| 附件: | |||
| 附件1 | 更正内容附件.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5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超低温冰箱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9-18,更正为:2025-10-23。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9-25,更正为:2025-10-3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13 09:15:00,更正为:2025-11-10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13 09:15:00,更正为:2025-11-10 09:15:00。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2更正为:★1.2、具有硬质聚氨酯保温层,箱体发泡层厚度≥90mm,整机≥5道门封,内胆材料为镀锌板喷涂。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3更正为:1.3、因场地限制,外部尺寸(宽*深*高)≤1140mm*1000mm*2000mm。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13更正为:1.13、降温速度:空载降温到≤-80℃,时间≤200min。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17更正为:1.17、依据《CQC6104-2016低温保存箱节能环保认证技术规范》检测的日耗电量≤9Kw.h/24h。正常工作时,噪音值≤55dB(A)。
(5)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新增参数要求:1.19、使用年限≥8年。(需提供产品铭牌或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1佐证材料要求的佐证材料进行佐证)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序号1更正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
(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3.4更正为:★3.4保修期: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提供至少5年原厂保修(质保范围应包含易损件、耗材)。机器到货时间应在出厂日期180天以内。期间中标人应提供一切维修服务和更换零配件及每年定期检查校准1次,并出具校准报告。设备保修期内,中标人需提供来自原厂每年至少2次的设备技术安全巡检保养并提供年度巡检保养报告给采购人存档。以上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对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8)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1-1更正为:投标人所投设备满足以下要求的得2分:1.3、因场地限制,外部尺寸(宽*深*高)≤1140mm*1000mm*2000mm。注:需按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2、技术响应要求/2.1佐证材料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在佐证材料上标示评分标准对应的内容,否则不得分。
(9)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1-11更正为:投标人所投设备满足以下要求的得3分:1.13、降温速度:空载降温到≤-80℃,时间≤200min。注:需按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2、技术响应要求/2.1佐证材料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在佐证材料上标示评分标准对应的内容,否则不得分。
(10)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1-15更正为:投标人所投设备满足以下要求的得4分:1.17、依据《CQC6104-2016低温保存箱节能环保认证技术规范》检测标准日耗电量≤9Kw.h/24h。正常工作时,噪音值≤55dB(A)。注:需按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2、技术响应要求/2.1佐证材料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在佐证材料上标示评分标准对应的内容,否则不得分。
(11)新增技术评分项:1-17投标人所投设备满足以下要求的得2分:1.19、使用年限≥8年。注:需按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2、技术响应要求/2.1佐证材料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产品铭牌,并在佐证材料上标示评分标准对应的内容,否则不得分。
(12)原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项2-2更正为:投标产品交付期在满足招标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的基础上每提前1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及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因本项目更正的内容较多,请已报名的投标人重新获取文件。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592-5990056。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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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92-98号
联系方式:0592-2529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联系方式:0592-5990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艳玲、陈雅倩、林艳辉
电话:0592-5990056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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