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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档案史志馆关于瓮安县档案史志馆馆藏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27日 15: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瓮安县档案史志馆馆藏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瓮安县档案史志馆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5:2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7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绍航、陈露依、刘顾洁
项目联系电话15180881704
采购单位瓮安县档案史志馆
采购单位地址瓮安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98251968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匀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碧桂园滨江一号12栋3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808817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YH[2025]-03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瓮安县档案史志馆馆藏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1701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2025年11月11日
2 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和 2025连续三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和 2025任意三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注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3 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第2点 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助理馆员证书”或者“档案专业人员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一名人员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16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档案专业人员助理馆员证书”、“档案专业人员管理员证书”及以上证书(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的,每提供一名人员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16分。注:第(1、2)中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2025年任意三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注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瓮安县档案史志馆              

地    址:瓮安县            

联系方式:18798251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匀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碧桂园滨江一号12栋302号              

联系方式:15180881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9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绍航、陈露依、刘顾洁

电    话:1518088170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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