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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北门口下穿箱涵积水点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29日 15: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京沪高速北门口下穿箱涵积水点
品目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9日 15:1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3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志远
项目联系电话010-82575131-235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工业区东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0509273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575131-23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11225210200018116-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京沪高速北门口下穿箱涵积水点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3 00:00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xxgg/qjzbgg/2025/10/ca5ff018c4534f68b9ddf40fa776649b.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更改为:

(一)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5、安全生产标准化措施及要求

更改为:

本工程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如下:

供应商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针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消防安全等的措施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项并计入磋商总价。取费费率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费率范围,并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同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详细说明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最新要求执行,包含但不限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25]377号文件中关于此部分的相关规定。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5.2 合同价款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本合同价款在下述因素影响下按下述约定予以调整(如有与规范不符,均按规范要求执行)

更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本合同价款在下述因素影响下按下述约定予以调整(如有与规范不符,均按规范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2025-10-29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工业区东路2号        

联系方式:李工,010-60509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联系方式:朱小锋、杨志远、张斌,010-82575131-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锋、杨志远、张斌

电 话:  010-8257513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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