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机关2025年度被装采购项目第10-14包更正公告3[2025]
2025年10月29日 16: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省公安机关2025年度被装采购项目第10-14包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公安厅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9日 16:0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2801084 |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公安厅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280108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滨湖要素大市场A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6223650 | ||
安徽省公安机关2025年度被装采购项目第10-14包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HZ02803
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机关2025年度被装采购项目第10-14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第1-26包“附件1:服装类省标;附件2:鞋类省标;附件3:装具类省标”技术参数的疑问? 答:“附件1:服装类省标;附件2:鞋类省标;附件3:装具类省标”中技术参数将作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验收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检测报告将按第四章评分标准“检测报告、售后控制、生产能力情况”第1项评分标准执行。 2、关于招标文件第1-26包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中货物名称与样品清单名称不一致的疑问,请问样品名称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名称以样品清单名称为准。 3、关于第10、11、12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设备配备”评分标准的疑问,请问同类别或同性能设备是否允许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是否可取消标注★设备“每多提供2套加1分”的加分规则?是否取消提供生产设备水洗机相关资料的要求?设备证明材料是否可简化为仅提供购买发票? 答:该项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需求相关,不予修改。 4、关于第10、11、12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的疑问,是否可修改为2023年1月1日以来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被装采购业绩? 答:该项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需求相关,不予修改。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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