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量质齐升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29日 16: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隆尧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量质齐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隆尧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 ||
| 行政区域 | 隆尧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9日 16:4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阿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0762109 | ||
| 采购单位 | 隆尧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隆尧县昭庆街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9-66610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林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财库国际6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076210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LD-2025-1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尧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量质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隆尧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量质齐升项目,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招标货物技术要求中,关于“须提供检测报告”的要求,现做如下澄清解释: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有暗标的编制要求,如在投标文件中附产品货物的检测报告,可能会导致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技术标部分暗标的编制要求,容易造成废标风险。现澄清: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货物的检测报告。如中标,在履约过程中须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检测报告。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尧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隆尧县昭庆街1号
联系方式:0319-6661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林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财库国际605室
联系方式:0311-80762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阿敬
电 话:0311-80762109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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