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终止公告
2025年10月30日 10: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安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兴安县林业局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 10:5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1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3635155 | ||
| 采购单位 | 兴安县林业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兴安县兴安镇湘江路12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3-622214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桂林市秀峰区甲山乡甲山新村56号1-4层住宅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3-363515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3-C3-250076-GXX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安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合同 | 2023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的《兴安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合同》。 | 由于财政资金调度,经双方协商,自愿终止双方于2023年12月28日签订的“兴安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合同”。同时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终止公告期限为自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终止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县林业局
地 址:兴安县兴安镇湘江路128号
联系方式:0773-6222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桂林市秀峰区甲山乡甲山新村56号1-4层住宅
联系方式:0773-363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陈工
电 话:0773-363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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