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更正公告】江阴市人民医院电生理参数监测仪项目更正公告(JSZC-320281-JZCG-G2025-0074)
2025年10月30日 14: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阴市人民医院电生理参数监测仪项目 | ||
| 品目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
| 采购单位 | 江阴市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江阴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 14:3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林乔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88027621 | ||
| 采购单位 | 江阴市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阴市寿山路16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2180166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阴市长江路188号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林乔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81-JZCG-G2025-00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阴市人民医院电生理参数监测仪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中原付款方式为:
第1期:全部设备到货后,由买方逐一清点无误,与合同规定相符:设备软、硬件安装完毕,系统工作稳定,无故障,由买方组织验收,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正常运行满1个月后,由买方组织验收合格签字后,买方将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80%。第2期:验收合格满12个月,买方将在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变更为:
第1期:全部设备到货后,由买方逐一清点无误,与合同规定相符:设备软、硬件安装完毕,系统工作稳定,无故障,由买方组织验收,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正常运行满1个月后,由买方组织验收合格签字后,买方将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80%。第2期:验收合格满12个月,买方将在一个月内付清余款。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中标,则付款方式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执行。
更正日期:2025-10-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阴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阴市寿山路163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921233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6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0-88027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0-8802762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281-JZCG-G2025-007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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