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涉气企业用电监控服务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30日 18: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涉气企业用电监控服务二期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 18: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冬青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56721236 | ||
| 采购单位 |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 行政服务中心5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5672123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99116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SJ2025CG62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涉气企业用电监控服务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一章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涉气企业用电监控服务二期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7.合同履行期限:第一阶段除水生态调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外的其他项目内容应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并开展验收,第二阶段水生态调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应在签订合同后的18个月内完成建设并开展验收。项目运维服务周期三年(1095日历天)(业务平台5年),因水生态调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完成后无运维服务内容,该项目运维期自第一阶段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修改为“该项目服务周期3年(1095日历天),自项目安装完成满足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由双方共同确认时间节点)。”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
联系方式:0558-5237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F519
联系方式:0558-5991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 话:0558-5991169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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