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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汀州医院病理科设备、电子膀胱肾盂内窥镜、耳鼻喉科内窥镜、结石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0月31日 10: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汀州医院病理科设备、电子膀胱肾盂内窥镜、耳鼻喉科内窥镜、结石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汀州医院
行政区域长汀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0:2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9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楚琼、谢文娟、王燕燕、郑炜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231280
采购单位福建省汀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汀县大同镇南屏山大道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7-682635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8231280
附件:
附件1更正公告(附件).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821]ZDZB[GK]2025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汀州医院病理科设备、电子膀胱肾盂内窥镜、耳鼻喉科内窥镜、结石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技术项(F2×A2)满分为60.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1、技术指标响应情况1

30.00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采购包2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评议并按以下标准评分,正偏离不加分: 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得3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10项); ②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共1项)存在任意一项负偏离的,均导致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若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负偏离处理。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如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等(佐证材料相互不一致的,以此先后顺序判定,排序在前的优先认定)】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

1、技术指标响应情况2

30.00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采购包2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评议并按以下标准评分,正偏离不加分: 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未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得3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60项)。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若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有要求提供软件截图等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负偏离处理。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如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等(佐证材料相互不一致的,以此先后顺序判定,排序在前的优先认定)】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1、技术指标响应情况1

18.00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采购包2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评议并按以下标准评分,正偏离不加分:

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得18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6项);

②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共5项)存在任意一项负偏离的,均导致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若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负偏离处理。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如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等(佐证材料相互不一致的,以此先后顺序判定,排序在前的优先认定)】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

1、技术指标响应情况2

42.00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采购包2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评议并按以下标准评分,正偏离不加分:

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未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得42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7分(共60项)。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若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有要求提供软件截图等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负偏离处理。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如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等(佐证材料相互不一致的,以此先后顺序判定,排序在前的优先认定)】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

因字数限制,其余更正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汀州医院

地址:长汀县大同镇南屏山大道3号

联系方式:0597-6826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联系方式:0591-88231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楚琼、谢文娟、王燕燕、郑炜

电话:0591-88231280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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