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平公资采20251032号】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14:2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4:2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75-6161678 15993566036
采购单位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叶县龚店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886763816
代理机构名称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5-6161678 15993566036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5-8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0月2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3日 - 2025年11月04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1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系统中响应文件格式设置有误,需重新制作。
变更为
系统中响应文件格式重新制作,请各响应人注意重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本次更正公告不一致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5、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15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2)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叶县龚店镇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5886763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5-6161678 15993566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5-6161678 15993566036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