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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沈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续建)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03日 10: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沈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续建)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0: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杰
项目联系电话024-22722298
采购单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484963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722298
公告信息
 
2025年沈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续建)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1-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101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沈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项目(二期续建)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公告中采购人联系方式更正为024-24849630。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3日10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98号
联系方式:024-24849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杰
电  话:024-2272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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