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廊坊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恢复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15: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廊坊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廊坊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 15: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0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温大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2381932 | ||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6-21935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凯创商厦1-2-1106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238193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250485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廊坊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现恢复招标。2、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并查看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采购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联系方式:0316-2193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凯创商厦1-2-1106
联系方式:0316-2381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大炜
电 话:0316-2381932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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