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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千岛街道河道及小微水体保洁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06日 14: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千岛街道河道及小微水体保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千岛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6日 14:3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5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情予
项目联系电话0580-8260928
采购单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千岛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1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80-2296755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沈路620号工行金跃大厦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80-82609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ZB-2025-3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千岛街道河道及小微水体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商务技术部分---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以上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应包含河道河面清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同时提供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s://www.cnca.gov.cn/”查询后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的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以上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应包含河道河面清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同时提供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s://www.cnca.gov.cn/”查询后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的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商务技术部分---保洁方案 根据河道及小微水体区域及特性,制定保洁总体方案:
保洁方案优秀、完整、合理、思路清晰的得8分;
保洁方案相对完整、思路较清晰的得6分;
保洁方案完整性一般、思路一般的得4分;
保洁方案完整性较差、思路不清晰的得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河道及小微水体区域及特性,制定保洁总体方案:
保洁方案优秀、完整、合理、思路清晰的得9分;
保洁方案相对完整、思路较清晰的得6分;
保洁方案完整性一般、思路一般的得3分;
保洁方案完整性较差、思路不清晰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3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商务技术部分---保洁方案 作业计划和服务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的保洁作业、垃圾堆放及清运、水生杂草清理以及漂浮物清理等进行评审:
作业计划和服务内容完整、准确,层次清晰、合理,可执行性强得8分;
作业计划和服务内容较完整,层次较清晰,可执行性较强的得6分;
作业计划和服务内容完整性、层次及可执行性均一般的得4分;
作业计划和服务内容不完整,层次不清晰,可执行性差的得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作业计划和服务内容:评委根据投标人的保洁作业、垃圾堆放及清运、水生杂草清理以及漂浮物清理等进行评审:
作业计划和服务内容完整、准确,层次清晰、合理,可执行性强得9分;
作业计划和服务内容较完整,层次较清晰,可执行性较强的得6分;
作业计划和服务内容完整性、层次及可执行性均一般的得3分;
作业计划和服务内容不完整,层次不清晰,可执行性差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4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商务技术部分---保洁方案 根据河道及小微水体区域及特性,制定作业人员的优化配置方案:
人员配置方案完整全面、分工明确的得8分;
人员配置方案相对完整、分工较明确的得6分;
人员配置方案完整性一般、分工不够明确的得4分;
人员配置方案完整性欠缺、分工不合理的得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河道及小微水体区域及特性,制定作业人员的优化配置方案:
人员配置方案完整全面、分工明确的得9分;
人员配置方案相对完整、分工较明确的得6分;
人员配置方案完整性一般、分工不够明确的得3分;
人员配置方案完整性欠缺、分工不合理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剩余合同款每季度支付一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在下一季度的首月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乙方须在甲方支付款项前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等的正规发票。
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剩余合同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前三个季度每季度支付10%,最后一季度支付剩余20%。
2、乙方须在甲方支付款项前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等的正规发票。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涉及相同内容的,均作同样修改。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千岛街道办事处

地    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15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文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296755

质疑联系人:唐海涛

质疑联系方式:0580-2296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沈路620号工行金跃大厦2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情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8260928

质疑联系人:李云飞

质疑联系方式:0580-82609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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