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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1次)

2025年11月06日 15: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安徽省阜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6日 15: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9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灵利
项目联系电话18298183705
采购单位安徽省阜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阜阳市颍州区府前路100号(安徽省阜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298183705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558872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5FS2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章 综合评分中:“人员配置和能力:3、项目人员中(含项目负责人1人),经过现有站点VOCs产品生产制造商正式培训过且通过考核,提供培训证明资料,每提供1人得2.5分,最高得7.5分。4、项目人员中参加由省级以上的单位或第三方环保机构组织的有关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培训且通过考核,每提供1人得2.5分,最高得7.5分。”现更正为:“3、项目人员中(含项目负责人1人),进行过现有站点VOCs设备维修维护正式培训且通过考核,提供有效的设备培训证明资料,每提供1人得2.5分,最高得7.5分。4、项目人员中参加由行政主管部门或第三方环保机构组织的有关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培训且通过考核,每提供1人得2.5分,最高得7.5分。”内容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章 综合评分中:“运维服务承诺:2、供应商承诺具有现站点VOCs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授权维修维护资格,得3分。”现更正为:“运维服务承诺:2、供应商承诺具有现站点VOCs设备的授权维修维护资格,得3分。”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阜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址:阜阳市颍州区府前路100号

联系方式:李俊华、0558-2250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联系方式:0558-2238259、15255887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倩倩、李付明

话:0558-2238259、15255887256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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