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庙集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更正公告(1次)
2025年11月06日 15: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庙集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6日 15: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0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剑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389796032 | ||
| 采购单位 | 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大庙集镇大庙集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38979603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5565821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2025FS2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庙集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均由“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8%,剩余 2%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采用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此处直接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格10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现更正为:“:“(1)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提供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保函),拨付工程预付款(合同价的4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3)达到工程结算条件付至结算价款的98%;(4)余款2%留作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则不扣除本部分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大庙集镇大庙集
联系方式:王剑波 19389796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
联系方式:贾利军 15955658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剑波、贾利军
电 话:19389796032、15955658217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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