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朱泾镇五福商业广场周边场地修缮工程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07日 09: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山区朱泾镇五福商业广场周边场地修缮工程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7日 09: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06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佳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17310921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75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457703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贻涵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8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1731092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10116101250925138364-162763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山区朱泾镇五福商业广场周边场地修缮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现调整如下,其余不作调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调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福利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调整外,其余不作调整。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750号
联系方式:1994577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贻涵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88号
联系方式:15317310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佳雯
电 话:153173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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