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07日 10: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7日 10:3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鲍玲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57756880 | ||
| 采购单位 | 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瑞安市新湖春晓玉澜苑23号楼新湖商务大厦8-11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659068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温州瑞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瑞安市瑞祥新区院士路288号水务大楼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5775688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RZ20251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标办法 根据投标人污泥处置规模及处置能力进行打分(需提供有效的污泥处置规模证明材料,可以是验收资料、立项、可研或环评批复等资料):
(1)合理科学,满足采购要求的:8分;
(2)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5分;
(3)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2分;
(4)未提供不得分。根据投标人污泥处置规模及处置能力进行打分(需提供有效的污泥处置规模证明材料,可以是验收资料、立项、可研或环评批复文件等资料):
(1)合理科学,满足采购要求的:8分;
(2)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5分;
(3)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X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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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瑞安市新湖春晓玉澜苑23号楼新湖商务大厦8-11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906807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906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瑞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瑞祥新区院士路288号水务大楼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玲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7756880
质疑联系人:吴三郎
质疑联系方式:139677050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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