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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武宁县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乡镇太阳能路灯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07日 10: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宁县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乡镇太阳能路灯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武宁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行政区域武宁县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0:4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英
项目联系电话15679305876
采购单位武宁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武宁县人民路88-9号附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67236767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川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83号2#8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79305876

关于武宁县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乡镇太阳能路灯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CN-WN2025-GK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宁县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乡镇太阳能路灯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因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査询功能于2025年10月11日开始临时维护,且至今未恢复使用。对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技术优越性”的评审依据由“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MA标志)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及认监委官网检测报告编号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变更为“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MA标志)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在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分标准后面增加条款“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中标单位向采购人递交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若出现虚假应标的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的事件报告至相关财政监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其他事宜,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宁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武宁县人民路88-9号附近

联系方式:13767236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川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83号2#817

联系方式:15679305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英

电话:1567930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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