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1月07日 11: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肇东市人民检察院 |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7日 11:2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丁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85975689 | ||
| 采购单位 | 肇东市人民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行政办公中心东侧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453662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1-85975689 | ||
| 附件: | |||
| 附件1 | 物业服务标准.doc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506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需求:4.本项目需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保洁经理、保洁员、万能工、清雪司机等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5人(清雪司机3人可在每年“立冬”期间正式入职),年龄55周岁以下性别男女不限需提供身份证证明、社保、医保、大病、失业、工商保险缴纳证明。
现变更为
本项目共计9个岗位:食堂3人、保洁人员4人、门卫2人。
(一)食堂人员
1、持有有效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定期参加健康体检。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熟悉食材清洗、加工、储存的卫生规范。
2、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协作意识,服从食堂管理安排。
3、个人卫生良好:勤洗手剪指甲、穿戴整洁工服(帽子、口罩、围裙),不佩戴首饰上岗。
(二)保洁人员
1、统一着装,服装整洁,服务礼貌,培训上岗;
2、保洁人员配置合理,工作强度适中;
3、配备必要的清洁工具、清洁耗材,例如扫帚、拖布、抹布、清洁剂、保养剂等;
4、依据保洁现场需求,可配置现代化保洁机械设备,
5、符合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健康及专业要求。
(三)门卫
1、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无犯罪、酗酒等情况)。责任心强、作风严谨,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意识,服从单位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保持值班区域整洁,个人形象得体。
2、严格核实进出人员/车辆身份(登记访客信息、查验工牌/通行证),禁止无关人员、危险品进入。定时巡检单位大门、停车场、公共区域,排查门窗、水电、消防设施隐患,做好巡查记录。遇到突发情况(纠纷、火情、设备故障等),及时上报并采取初步处置措施(如疏导人员、联系相关部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东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行政办公中心东侧
联系方式:18045366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联系方式:0451-85975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非
电话:0451-85975689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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