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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1月07日 11: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肇东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1:2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8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非
项目联系电话0451-85975689
采购单位肇东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行政办公中心东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45366201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1-85975689
附件:
附件1物业服务标准.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506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单位变更采购需求

更正内容:

原采购需求:4.本项目需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保洁经理、保洁员、万能工、清雪司机等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5人(清雪司机3人可在每年“立冬”期间正式入职),年龄55周岁以下性别男女不限需提供身份证证明、社保、医保、大病、失业、工商保险缴纳证明。

现变更为

本项目共计9个岗位:食堂3人、保洁人员4人、门卫2人。
(一)食堂人员
1、持有有效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定期参加健康体检。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熟悉食材清洗、加工、储存的卫生规范。
2、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协作意识,服从食堂管理安排。
3、个人卫生良好:勤洗手剪指甲、穿戴整洁工服(帽子、口罩、围裙),不佩戴首饰上岗。
(二)保洁人员
1、统一着装,服装整洁,服务礼貌,培训上岗;
2、保洁人员配置合理,工作强度适中;
3、配备必要的清洁工具、清洁耗材,例如扫帚、拖布、抹布、清洁剂、保养剂等; 
4、依据保洁现场需求,可配置现代化保洁机械设备,
5、符合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健康及专业要求。
(三)门卫
1、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无犯罪、酗酒等情况)。责任心强、作风严谨,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意识,服从单位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保持值班区域整洁,个人形象得体。
2、严格核实进出人员/车辆身份(登记访客信息、查验工牌/通行证),禁止无关人员、危险品进入。定时巡检单位大门、停车场、公共区域,排查门窗、水电、消防设施隐患,做好巡查记录。遇到突发情况(纠纷、火情、设备故障等),及时上报并采取初步处置措施(如疏导人员、联系相关部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东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行政办公中心东侧

联系方式:18045366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联系方式:0451-85975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非

电话:0451-85975689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0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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