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昌吉学院人才公寓修缮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07日 18: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吉学院人才公寓修缮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昌吉学院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7日 18:5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0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何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4-2267807 | ||
| 采购单位 | 昌吉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吉市世纪大道南路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4-23334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4-226780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JZFCG-CS-20250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学院人才公寓修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竞争性竞争文件 |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一、商务要求: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按进度经采购人、审核单位等三方审核确认的工程进度报表支付进度款,待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如需要)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累计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80%时停止。由昌吉学院组织第三方进行审计,经第三方审计完成后,按照审计决算价支付相关费用。 | 更正为:合同签订后支付40%预付款,按进度经采购人、审核单位等三方审核确认的工程进度报表支付进度款,待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如需要)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累计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80%时停止。由昌吉学院组织第三方进行审计,经第三方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款项。 |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学院
地 址:昌吉市世纪大道南路9号
联系方式:0994-2333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
联系方式:0994-2267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994-2267807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