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体育器材采购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10日 15: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体育器材采购 | ||
| 品目 | 其他体育设备设施 | ||
| 采购单位 | 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张家港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15: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敏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51563199 | ||
| 采购单位 | 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625066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大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泗杨路星河湾3-4幢 M306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敏慧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2-DAZH-G2025-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体育器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二技术要求 2三联单杠▲6.“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志和二维码扫描查看功能的,与所投产品具有相同生产工艺的,尺寸不小于300*300喷塑板送样检验报告复印件。”现更正为:“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志和二维码扫描查看功能的,与所投产品具有相同生产工艺的样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二技术要求5秋千▲4“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现更正为:“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提供。”
(3)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二评标标准 6样品分6.2.2整体制造工艺“样品表面光滑无毛刺且油漆无气泡或起皱,焊接面光滑。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1分,有一项偏差扣 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样品不得分。【0-1】”现更正为“样品表面光滑无毛刺且油漆无气泡或起皱,焊接面光滑。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有一项偏差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样品不得分。【0-2】”
(4)删除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二评标标准7.2体系认证“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都具有的得 1 分,不满足的有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请在投标文件中提有效期内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1】”
(5)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二评标标准7.3.产品保险“投标人所投产品同时具有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其中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每项保险累计赔偿额≥2000万元的得1分,每项保险累计赔偿额(≥1500万元,<2000万元)的得0.5分。”现更正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同时具有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其中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每项保险累计赔偿额≥1000万元的得1分,每项保险累计赔偿额(≥500万元,<1000万元)的得0.5分。”
2.更正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5年11月26日 13: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11-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8号
联系人:范利
联系电话:56733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大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泗杨路星河湾3-4幢 M306
联系人:赵敏慧
联系电话:1515156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敏慧
电话:1515156319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582-DAZH-G2025-0011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