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标本检测委托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1月10日 16:5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检验标本检测委托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 | ||
| 行政区域 | 南海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16:5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卓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81018847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平西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8623816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座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81018847 | ||
| 附件: | |||
| 附件1 | 附件-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docx | ||
| 附件2 | 医院检验标本检测委托服务招标文件(2025111002).zip | ||
| 附件3 |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F2025(NH)WZ02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检验标本检测委托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一、项目概况:(一)技术要求:三)检验项目清单”中:
删除“注:如中标人无法提供部分项目的检测,可委派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的要求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和检测标准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合同附件一中:
删除“注:如乙方无法提供部分项目的检测,可委派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的要求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和检测标准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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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平西路6号
联系方式:0757-86238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座7楼
联系方式:0757-810188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小姐
电 话:0757-81018847
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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