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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卫生院台式彩超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11日 16: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卫生院台式彩超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卫生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6:3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慧、谢迦恺
项目联系电话0579-83188379
采购单位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卫生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9-8917750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阳光招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9-8318837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G2025-HW7888-ZFCG36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卫生院台式彩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技术参数要求详见原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2评分办法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性能“完全满足《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标注“▲”号的技术条款每负偏离1条扣3分;非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为普通技术条款,普通技术条款每负偏离1条扣1分;扣完为止。是否负偏离由评委认定。”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性能“完全满足《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标注“▲”号的技术条款每负偏离1条扣4分;非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为普通技术条款,普通技术条款每负偏离1条扣1分;扣完为止。是否负偏离由评委认定。”
3质保期投标人必须提供整机不少于3年的原厂质保期投标人必须提供整机不少于2年的原厂质保期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9:302025年11月26日14:30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与本更正公告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卫生院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卫生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177500

质疑联系人: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177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阳光招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慧、谢迦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8379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08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9- 8217162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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