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及转运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12日 12: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隆化县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及转运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隆化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隆化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12: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郝璞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4-6077518 | ||
| 采购单位 | 隆化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承德市隆化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4-60775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三楼31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673638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AJT2025-1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化县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及转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中,删除“5、后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更正事项二: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二)商务部分(明标)类似业绩“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类似业绩得1分,最多得1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变更为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类似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更正事项三:以最新上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化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承德市隆化县
联系方式:0314-6077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三楼313室
联系方式:0312-6736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璞镇
电 话:0314-6077518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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