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警支队交通标志维护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2025年11月12日 17: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标志维护项目 | ||
| 品目 | 城市交通管理和养护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17: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顾昀昀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715090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617897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顾昀昀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0-XHTC-G2025-0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标志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服务需求为:投标人在兼投本项目的3个分包时,各个分包所有设备和车辆不得重复,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租赁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设备须提供采购发票等加盖单位公章,设备购买方或租赁方应为投标人,租赁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
现变更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服务需求为:投标人在兼投本项目的3个分包时,各个分包所有设备和车辆可以重复,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租赁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设备须提供采购发票等加盖单位公章,设备购买方或租赁方应为投标人,租赁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
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5-11-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单位地址:江苏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
联系人:江警官
联系电话:025-84429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3楼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5-83715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25-8371509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100-XHTC-G2025-004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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