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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2028年主城区交安设施翻新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1月13日 11: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主城区交安设施翻新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乐山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1:2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4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编制、开标:0833-2481835 评标:0833-2105983
采购单位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6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28172719
代理机构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三层至七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编制、开标:0833-2481835 评标:0833-210598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3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主城区交安设施翻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采购内容进行修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7 09:30:00,更正为:2025-11-24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1-17 09:30:00,更正为:2025-11-24 09:30:00。

将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3.1服务内容要求”中:“1、上述几个表中“具体翻新维修服务涉及的交安设施服务内容”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在报价汇总表、报价明细表中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若报价汇总表、报价明细表中“具体翻新维修服务涉及的交安设施服务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评审委员会应按《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二十四条规定要求供应商对此进行澄清、说明或更正;修改为1、以上清单中所需更换维修的产品,配件须为全新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如属于塑料制品的须为非再生塑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698号

联系方式:15228172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三层至七层

联系方式: 编制、开标:0833-2481835 评标:0833-2105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 编制、开标:0833-2481835 评标:0833-2105983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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