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1月13日 15: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
| 行政区域 | 九原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 15:4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包头市九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2-7150092 |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九原区文明路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710698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37号九原区财政局2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72-7150092 | ||
| 附件: | |||
| 附件1 | 317政采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废标说明.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TZCJY-G-F-25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资审错误,废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公示期间,医院收到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反映及相关材料。为最大限度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招标程序对所有投标人的统一性和公正性,经研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市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九原区文明路4号
联系方式:7106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包头市九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37号九原区财政局203室
联系方式:0472-7150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头市九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72-7150092
包头市九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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