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物资采购更正公告1[2025]
2025年11月13日 16: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庐江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物资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应急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 16: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主任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87339116 | ||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应急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迎松路30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873391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东方水岸3楼整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87388111 | ||
庐江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物资采购更正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NNHZ003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P21页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方法 2.1资格审查由: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
| 资格审查表 | |||
| 序号 | 审查指标 | 审查标准 | 格式要求 |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分公司、总公司均须提供。 |
| 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8.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现更正为: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
| 资格审查表 | |||
| 序号 | 审查指标 | 审查标准 | 格式要求 |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分公司、总公司均须提供。 |
| 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8.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 4 | 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迎松路306号
电 话:0551-8733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011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电 话:0551-87011302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