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恒温低反玻璃展柜”更新项目(4标段)更正公告[2025]
2025年11月14日 15: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博物院“恒温低反玻璃展柜”更新项目(4标段)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15: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小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3736678 | ||
| 采购单位 | 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8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37366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滨湖要素大市场A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6223650 | ||
安徽博物院“恒温低反玻璃展柜”更新项目(4标段)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HZ03000
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恒温低反玻璃展柜”更新项目(4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展柜密封要求”-“密封材料”第2项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未体现“不含有任何的酸性物质”,是否予以认可的询问事项。 答:予以认可。“不含有任何的酸性物质”仅作为表述内容,非实质性检测内容。 2.针对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展柜密封要求”-“密封材料”第9项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未体现“密封材料有效周期不得少于 5 年”,是否予以认可的询问事项。 答:予以认可。“密封材料有效周期不得少于 5 年”仅作为表述内容,非实质性检测内容。 3.关于“是否可以调整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展柜密封要求”-“污染气体”评审要求”的询问事项。 答:针对展柜密封要求中污染气体的相关检测要求,与产品品质直接相关,旨在保证本项目拟采购产品的环保性,且相关要求具备充分的竞争性。因此,此项评审要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87号
联系方式:0551-6373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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