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1月14日 16: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未央校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医学院 | ||
| 行政区域 | 陕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16: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聂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8661294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医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861774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866129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NCG-FM-20252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未央校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11-08,更正为:2025-11-15。
1、关于“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中涉及人员接收的条款变更
变更位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中“▲三、服务内容”之“(五)日常维修及维护管理服务”第2条内容。
变更内容:删除该条中的“无条件接收现有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情况可另行调整。”该句内容。
2、关于“第五章 合同基本条款”中涉及交接责任的条款变更
变更位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基本条款”中“十、采购人和中标人的权利义务”之“(二)中标人权利与义务”第21条。
原内容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全部接收校方原有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平稳交接过渡。在合同期限内若发生劳务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与采购人无关。”
现变更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并确保与原物业服务方实现平稳交接过渡。如有纠纷,共同协商解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医学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联系方式:029-86177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方式:029-886612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老师
电话:029-88661294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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