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商品房小区生活垃圾托底收运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17日 16: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安街道商品房小区生活垃圾托底收运项目 | ||
| 品目 | 垃圾处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新吴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16:0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卢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83306659 | ||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8-1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6281077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高新区城际路21号2幢21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卢祯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4-HXGW-G2025-0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安街道商品房小区生活垃圾托底收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18页、第30页及第42页中“车辆要求:其他垃圾及厨余垃圾运输车辆有效载重为3吨以上,其他垃圾运输车辆配置不低于3辆,厨余垃圾运输车辆配置不低于2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得低于15%。”
现更正为“车辆要求:其他垃圾及厨余垃圾运输车辆有效载重为2吨以上,其他垃圾运输车辆配置不低于3辆,厨余垃圾运输车辆配置不低于2辆,总投入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得低于15%。”
更正日期:2025-11-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8-1
联系人:邹璐璐
联系电话:0510-85385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2室
联系人:杨逸、蒋鼎、卢祯、祝晓燕
联系电话:0510-83306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逸、蒋鼎、卢祯、祝晓燕
电话:0510-8330665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214-HXGW-G2025-005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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