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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二)的更正公告

2025年11月18日 11: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二)
品目

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1:2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杨威
项目联系电话13362030720
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8551472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临平区南苑街道香雪铭座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620307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X-2025-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二)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四、拟投入人员、设施配备最低要求配备表”中的“备注” 注:1)必须上牌的车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45度斜侧面的照片;否则不予认可。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车辆、设备,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及车辆或设备的照片,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车辆、设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车辆、设备必须为供应商自有,含分公司自有。
注:1)必须上牌的车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45度斜侧面的照片;否则不予认可。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车辆、设备,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及车辆或设备的照片,否则不予认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不满足。)
2)提供车辆、设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551472

质疑联系人:姜智杰

质疑联系方式:15858247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平区南苑街道香雪铭座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杨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62030720

质疑联系人: 莫佳升

质疑联系方式:1952571361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1201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6939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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