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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公安局视频监控修复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年11月20日 13: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临高县公安局视频监控修复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临高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临高县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3:3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3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18898956265
采购单位临高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临高县新镇北街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700975243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98956265
附件:
附件1临高县公安局视频监控修复项目(HCHKDL-2025-01620251120003)-文件集.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HKDL-2025-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高县公安局视频监控修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项目经理评审标准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5 08:30:00,更正为:2025-12-05 08: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1-25 08:30:00,更正为:2025-12-05 08: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政务二期大楼203,更正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政务二期大楼207。

第一次变更内容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同时具备高级职称得5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证明材料:提供注册证、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在本单位2024年12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承诺函,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同时具备高级职称得5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证明材料:提供注册证、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在本单位2024年12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承诺函,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下载最新版本的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高县公安局

地址:海南省临高县新镇北街13号

联系方式:17700975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18898956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8898956265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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